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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 108 栋 3 单元 6 层 59号住宅“1.1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6-02-09来源:铁东消防救援大队 点击:

    一、接警情况

    2026年1月15日6时06分,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108栋三单元6楼冒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园林路消防救援站出动3辆消防车12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

    二、处置情况

    1月15日6时10分园林路消防救援站到达火灾现场,经询问报警人和外部侦察发现和平路108栋3单元6层59号住宅阳台冒烟,站长助理姜明铎和班长陈杰第一时间到楼上进行内部侦察,战斗班长靳晓旸、王涵、战斗员杨再望对现场进行战斗展开(铺设水带设置水枪阵地),到达楼上后,战斗班长靳晓旸和王涵到达楼上后按站长命令对防盗门进行破拆,防盗门打开后发现有一名被困者趴伏在卧室门口处,室内有大量浓烟,站长助理姜明铎战斗班长陈杰与战斗员杨再望第一时间对被困者进行抬出防盗门后交于靳晓旸、王涵、梁志俊卿抬于楼下等待120到场。战斗班长陈杰经侦查,住宅阳台内有大量浓烟,阳台门处于半开状态,西侧碗柜的上半部正在燃烧,阳台内东侧橱柜上方2个炉盘中北侧的1个炉盘上燃气正在燃烧,炉盘上无炊具,2个燃气阀门中西侧的1个燃气阀门处于开启状态,陈杰首先对煤气阀门进行关闭,然后站长张家赫与和战斗员杨再望对阳台内西侧着火的碗柜进行灭火,碗柜上有蒸锅、水壶、花盆,将蒸锅和水壶搬至阳台的窗台上,6时20分将阳台内火扑灭。对屋内其余部位继续侦查,屋内只有阳台过火,其余部位均未过火。110、120及大队全勤指挥部随后到场,7时40分经120确认,现场一人死亡。

    三、火灾调查处理情况

    起火建筑为7层砖混结构居民住宅楼,起火住宅层位于6层,为 1室 1 厅 1 卫 1 阳台户型,建筑面积 35 平方米,住户将阳台改为厨房使用。经询问当事人申顺东,母亲沈桂艳患有糖尿病综合症,一只眼睛失明,另一只眼睛有轻微光感,行动缓慢,平时自己一人居住。沈桂艳在家时平时可以自己热饭烧水,但由于天冷,有时用火后不在厨房内看护。1 月 14 日申顺东 15 时离开母亲家时,将饭菜做好,将房门锁好离开。经查看报警人视频,显示起火点位于阳台内西侧碗柜处。经现场勘查,阳台内过火,卧室、卫生间、餐厅、过道均未过火;从阳台内整体烧毁程度和火烧痕迹看,呈西侧重于东侧,上部重于下部,碗柜部位烧毁程度最重。 打开阳台台面上的蒸锅,锅内有馒头、鸡蛋和剩菜。蒸锅旁边的水壶内有半壶水,水壶及壶盖外表面有明显的火烧痕迹和变色痕迹,水壶把及壶盖提钮被烧炭化。经向消防救援人员了解,其在初期救火时发现厨房内燃气开关处于开启状态,橱柜上北侧的炉盘上燃气正在燃烧。经检查经对尸体表面检查,身上穿有衣裤,未有火烧痕迹,口鼻内有大量黑色烟灰,双手粘有黑色烟灰,左手手掌有红肿。综合以上调查勘查情况,认定起火部位为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 108 栋 3 单元 6 层 59 号住宅沈桂艳家厨房内,起火点为沈桂艳家厨房西侧碗柜上,起火原因为沈桂艳在厨房烧水时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火灾将沈桂艳家厨房门窗、吊顶、橱柜、花盆等不同程度烧毁或烧损。火灾造成1人死亡(沈桂艳,女)。

    该起火灾发生后,铁东区政府立即成立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铁东区副区长郑红任组长,副组长由铁东区应急局局长关键和铁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刘客担任,组员由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张毅、铁东区住建局副局长王兰兰、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宋健、铁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王喆和铁东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王建超担任。区政府决定此次火灾事故由铁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铁东区应急局、铁东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和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四、经验教训

    此起火灾发生在居民住宅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反映出居民防火安全意识不强,明火源使用不当,防范措施不落实,疏散逃生知识掌握不到位,火灾逃生能力弱等问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街道、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还不深入、不扎实,在人员疏散逃生知识技能方面还应下大力气开展工作。为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痛定思痛,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火灾防控工作,尽职尽责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消防宣传力度,特别是入户消防宣传,针对独居失能老人无人照料的情况建立台账,做到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间节点对特殊人群入户提醒。

    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此次火灾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并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辽政办〔2023〕33号)》等相关规定,建议对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东北社区网格员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六、改进措施

    1、加大消防宣传力度,确保宣传精准覆盖重点人群(如高层建筑住户、老旧小区居民、独居老人等)。通过入户宣传,增强居民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减少家庭火灾隐患。优先针对老旧小区、农村区域、高层住宅及弱势群体家庭,确保宣传“最后一米”落地落实。指导居民自查电路插头、厨房燃气、易燃物品存放等高风险点。‌“敲门入户”精准宣讲‌:组织消防宣传员或社区志愿者,一对一上门,用通俗语言结合案例讲解。在社区广场设置模拟演练区,演示灭火器操作、防烟面罩使用,增强参与感,火灾现场逃生培训,让居民掌握“小火快跑、大火关门”的基本原则,根据火情选择最佳逃生路径,同时发放《家庭消防安全指南》、《电动自行车安全手册》等图文资料,重点标注“三清三查”,清走道畅通生命通道,清阳台消除火灾隐患,清厨房守护烟火平安;查电器预防电气火灾,查通道确保疏散无阻,查火源掐灭危险苗头,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2、为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痛定思痛,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火灾防控工作,尽职尽责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提请区政府对此起火灾事故进行责任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