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来源:铁东区统计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铁东区统计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铁东区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统计局公开机构设在统计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了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区统计局以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为宣传平台,积极宣传统计工作动态,定期更新财政、经济运行、统计公报等栏目,让广大社会群体走进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培训,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的质量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更新工作动态和按时更新网站上统计专区,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二是创新形式,综合运用图文图解、动漫视频、线下宣讲等方式,兼顾不同群体接受能力,提高政府信息的质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规范、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开展第十九届“5.15”政府公开日活动。铁东区统计局在站前赢海金街开展了以“依法统计立公信 真实数据助发展”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本次活动围绕统计工作中涉及群众关心的、身边的问题,采取了展板解析,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模式,同时还设立专门的咨询台,摆放了精心制作的政务公开宣传板。铁东区统计局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30余条。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拉近了统计工作与公众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鞍山市铁东区统计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