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来源: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点击: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和平街道办事处通过铁东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7条,其中发布街道工作动态类信息40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1条、单位会议公开信息4条、三年行动首站之年专题信息12条。同时,主动更新了办事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领导简历及分工,主动公开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和平街道办事处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和平街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持续完善街道制发文件的审核制度,由综合平台办公室核稿,逐级把关、严格程序、落实责任。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和平街道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持续维护,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及时准确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政决算、财政预算、营商环境、政务公开街道办事处、5.15政务公开日、三年行动首战之年、街道信息、会议公开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实务操作技巧,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并对各业务部门及社区进行指导和提醒,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和平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群众的期望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社区和各科室公开信息数量的不平衡。个别科室和社区公开的信息数量相对较少,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不能够完全满足居民的需要。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4年,和平街道将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健康规范方向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防止工作松懈,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在手中、落到实处,确保业务人员相对固定,做到专职、专责、专心,确保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各科室和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办事处各科室和各社区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创新公开方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