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来源:铁东区统计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三章第二十条内容,认真对照自查。2024年,铁东区统计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铁东区统计局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统计局公开机构设在统计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且明确了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我局以政府网站等宣传平台为依托,广泛宣传工作动态,并对财政信息、经济运行情况等栏目的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使广大社会群体及时了解统计局工作动态,方便了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区统计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审核工作人员对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是区统计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安排和部署下一步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三是信息审核工作人员积极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沟通学习,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全面、及时、准确地更新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按照时间节点更新维作政务公开专区,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鞍山市铁东区统计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