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6来源:铁东区审计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铁东区审计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局内重点工作共16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铁东区审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铁东区审计局始终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铁东区审计局依托铁东区网站,加强网站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审计各方面信息维护更新,提升门户网站发布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今日铁东、财政预决算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铁东区审计局认真落实铁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服务信息准确、发布程序严格、文字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动态信息发布信息量较少。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将持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精神,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和丰富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鞍山市铁东区审计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