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来源:中共铁东区委铁东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铁东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铁东区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铁东区信访局通过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铁东区信访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避免出现信息泄露、错误表述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监测和分析,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热点,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对政策法规的解读不够深入,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对信访工作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二)改进措施

    加强对政策法规的解读工作,深入解读信访政策法规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围绕信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相关工作进展和处理结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鞍山市铁东区信访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