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经济合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来源:鞍山市铁东区经济合作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铁东区经济合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招商引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铁东区经合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改革工作部署于2024年6月成立。于2024年末正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公开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有关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我局积极筹备,多管齐下。一方面,着力构建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的全流程机制,局办公室主动出击,全面收集各类公开信息,同时各业务人员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来源广泛且精准。另一方面,局办公室选派专人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基本原则以及保密审查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与严格审查,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最终审核签发后,方才予以公开,全力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与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平台,依据其既定的栏目设置,全面深入地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的公开工作,致力于提升政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推动政府工作在阳光下高效运行,为区域发展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发布质量的把控,严格监督审核流程,坚决杜绝违规、虚假信息的出现,全力维护信息的真实性与权威性。同时,高度重视区委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反馈结果,针对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高效落实,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积极作为,通过优化信息编制流程、强化审核机制等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当前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尚不完善,部分环节存在漏洞,以及工作开展不够全面,后续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改进措施

    1.着力于制度建设的强化与优化,通过对现有制度的全面梳理与精细完善,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使得各项工作皆能依据制度规范有序地推进,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与稳定性,为整体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2.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配置与协同,依据工作实际需求,加大人员投入力度,并注重各岗位人员之间的紧密配合与高效协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的采集、编辑到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都有充足的人力支持。

    3.聚焦于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与广泛传播,一方面大力提高信息的收集广度与整理精度,通过广泛拓展信息获取渠道、运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以及严谨细致的人工审核等方式,筛选并提炼出具有高价值、高关注度的信息进行公开,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与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形式,突破传统单一的公开模式局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平台以及官方网站、社交媒体账号等网络渠道,以多样化、全方位的形式将政府信息精准、快速地传递给社会公众,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群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需求,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息互动与沟通交流,有效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鞍山市铁东区经济合作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