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4-10-10来源:铁东区经济合作局 点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根据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跟踪国内外产业投资趋势及相关政策变化,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区域合作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推进、综合指导和投资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招商方向、投资优势、招商政策、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投资宣传,负责全市招商项目信息搜集发布,建立全市招商项目信息资源共享、联动招商工作机制,负责经济合作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和信访工作。

    (四)负责全市境内外招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市本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运作、跟踪洽谈、签约履约和投资服务,负责根据全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地区谋划对全市经济发展有牵动作用的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重点招商项目数据库,协调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

    (五)负责全市各类重大项目招引工作的整体推进,负责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高效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机制。

    (六)统筹推进市级相关部门的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七)负责研究制定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工作落实及任务完成情况。

    (八)统筹推进境内外招商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队伍专业化建设。

    (九)负责重点推进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合作与交流。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创建、联络、交流工作,负责与国内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联络工作,牵头组织和参加区域合作相关活动,促进区域合作项目的落实,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我市外出招商的联络、洽谈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推动全市对口支援(帮扶)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