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金融业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也是我区重要的支柱产业。在新的起点上,通过加强规划引领,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区用好这个窗口期尤为重要,根据《鞍山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鞍山市铁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金融发展特点,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期间金融发展概况
“十三五”时期,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工作部署,加大了金融发展最优区建设力度,区内金融机构体系日益健全,金融积聚效应明显增强,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金融区域影响力不断扩大。具体表现在:
一、金融机构体系日益健全
2020年末,区内已有银行企业24家,证券公司营业部24家,保险公司41家,融资担保公司11家,小额贷款公司17家,基金公司6家,供应链金融3家,典当行9家,集中了全市近60%的金融企业。特别是在银行领域,除村镇银行和农商行、农信社外,均注册在铁东区。“十三五”后期,随着平安银行省内首家二级分行落户铁东、兴业证券省内首家二级分公司落户铁东、注册资本3亿元的政策性大型国有担保公司鞍山科技融资担保公司落户铁东,区内金融机构结构日趋合理,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
二、金融积聚效应明显增强
金融机构为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不断开发创新金融产品。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深入应用,通过智能手机银行等载体推出的“云税贷”、小微e贷、“食责险”等金融产品,在提高金融机构业务收入的同时,还极大地方便了客户,降低了客户的交易成本,助力了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机构因集聚而产生的集聚效应越来越凸显。
三、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十三五”期间,铁东区陆续出台了《铁东区打造金融发展最优区工作方案》及系列子方案,金融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深入实地,排查非法集资情况,与属地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对恶意逃废债企业依法查处。制定出台了《铁东区关于防范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 》、《铁东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诸多文件,切实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四、金融区域影响力不断扩大
召开银企对接会,建立区、街两级深入属地企业,面对面现场对接融资需求,破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创新银企对接形式,进行金融业务现场解读,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增进互信。举办金融发展论坛,邀请国内知名金融专家分析国内外金融发展态势,结合区内实际,提出振兴发展的新点子,进一步明确了金融发展最优区的空间定位。
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金融发展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
(一)金融市场体系仍需优化。铁东区金融市场体系中,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作为三大金融支柱,机构占比较大,缺少股权投资基金、期货及金融后援机构等业态,总部性质的金融机构数量不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相对狭窄。
(二)金融服务水平仍需完善。鞍山处于产业转型期,金融支持传统服务业提质升级的综合创新能力不强,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有待完善,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的组合应用还不到位。
(三)资本市场利用仍需引导。由于产业发展不平衡,“十三五”期间,铁东区没有主板、中小板及科创板上市企业,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极少。企业比较依赖银行信贷、自有资金积累等方式发展,普遍对资本市场的认识程度不高。
(四)缺少有力财政政策支持。与沈、大相比,我市促进金融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或者支持力度不够,或者形同虚设,缺少可操作性,甚至与周边的营口、盘锦相比,也有较大差距。
第二章 金融发展环境和阶段特征分析
一、发展环境
(一)辽宁金融业改革不断深化,拓宽金融发展新空间。辽宁省“十四五”时期金融支持振兴发展座谈会指出,以金融深化改革、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风险防范、金融业态丰富、金融服务创新、金融合作开放、金融科技应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金融未来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二)鞍山建设金融发展最优区,创造金融发展新机遇。以铁东为重点,打造金融发展最优区是鞍山市委第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的重点任务,为铁东金融业集聚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战略支撑,极大地增强了铁东区金融集聚与辐射效应,借助金融发展最优区建设,实现金融创新性、突破性发展,成为鞍山金融的新高地、新亮点。
(三)铁东致力于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金融发展新动力。“十四五”时期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区综合实力的冲刺期,是我区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铁东区金融将迎来金融大发展的历史时期,特别是普惠金融和科技金融的发展,将成为铁东金融快速发展的新动力。
二、阶段特征
“十四五”期间,我国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处于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开局起步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持续深化期、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加速拓展期。“十四五”金融发展面临的变量较多,金融业将呈现出总量稳健扩张、存量加快调整的特点,区域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将进一步加强,功能性、特色型区域金融中心将加快发展。“十四五”期间,除发生较大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外,我国金融存量仍处于稳健增长状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优化金融供给结构、提高金融运行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等仍是“十四五”期间金融发展主要任务。我区金融业存在巨大发展空间和潜力,应积极加大对外开放合作,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增加地区金融体系活力与竞争力。
第三章 “十四五”期间金融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按照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做出的重要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积极实施“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城市活力建设,围绕深入推进“ 三业协同发展”,加快建设“两城五区一带”,以打造金融发展最优区为目标,强化区域核心竞争力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力推进现代金融服务集聚区建设,打造金融发展最优区。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市场运作。不断完善有利于金融发展与创新的体制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政府部门注重完善规则、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引导预期,助力产业链各方良性互动,培育丰富的金融创新应用场景。
(二)坚持改革发展。坚持解放思想、转变理念、改革创新,全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应用,实现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融合。以科技要素为主线,大力推动高效、合规、稳健、可持续的金融改革和创新,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结合。
(三)坚持产融结合。鼓励金融与传统商贸、现代物流、“四产融合”、高新技术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联动融合,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构建产融良性互动、共生发展格局。支持产业主体做强做优,把握技术改造和高质量发展的趋势,强化创新能力和金融能力,更好地实现产融结合。
(四)坚持优化环境。加强区域营商环境建设,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以优质金融服务环境,集聚金融机构、金融人才、金融产品、金融平台,引领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铁东区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基本形成整体实力雄厚、区域布局合理、组织体系健全、市场功能完善、产融结合紧密、行业发展协调、运行秩序稳定的金融产业发展格局,以铁东区为重点,建成辽中南区域金融中心。具体目标为:
(一)金融综合实力提升。到2025年,全区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00亿元,占GDP的比重维持在18%左右;2025年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5000亿元和3200亿元;金融业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社会贡献度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地方税收达5亿元。
(二)金融产业丰富多元。到2025年,深度挖掘银行、保险等传统持牌金融业发展渠道,突出发展金融服务。加快新金融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等新金融业态。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得到稳步发展,引进大型中介服务机构在鞍注册,承接上市企业资本市场服务。
(三)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到2025年,通过金融发展最优区深入推进,吸引和培育更多的金融机构,引进金融机构总数30家,包括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基金管理公司。金融从业人员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引进和培育本科以上金融人才50人以上,组织培训200名以上金融企业经营者、高级管理人才和金融专业服务人才。
(四)金融服务能效增强。到2025年,形成有效的产融结合特色模式,金融业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效果突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显著缓解,金融支持民生的力度显著提升;地方中小银行改革取得突破,主要风险得到化解,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著提升;构建起有区域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保险等非融资性金融业务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建立起有效的商业性、社会性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
(五)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到2025年,地方金融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充分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创新监管协调机制;金融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金融信息化程度达到全国较为领先的水平;建立起完备的区域征信体系,发展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制,有效支持小微企业和民间融资;建设专业化、特色化的金融聚集区,区域内的金融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区域金融发展的集中度、协调性得到提升。金融人才资源合理优化配置,金融人才成长环境不断优化。
第四章 “十四五”期间金融重点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
立足铁东“两城五区一带”空间布局,以东起园林大道路,西至建国路,南到民生东路,北至新华街,约3平方公里区域,作为金融、类金融现代金融服务集聚区,打造“一核三线多点”的金融机构空间分布格局。
一核:将以胜利广场周边区域为核心,依托便利的交通条件和产业集群,打造金融商贸一体化的核心区域,以商招商,吸引更多金融企业入驻。
三线:大力打造胜利路、二一九路、中华南路沿线的金融街,形成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期货(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信托等金融及金融延伸业态集聚,大力推动金融服务行业入驻。
多点:将鞍山金融广场、新港国际、国际明珠、四隆大厦等项目作为地标性金融楼宇,建立政商联合项目推进团队,围绕建立地标性金融楼宇目标,加大楼宇、街巷相关硬件设施建设,打造金融集聚氛围,凸显金融聚集区域优势。加大政策和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强力推进以商招商,吸引各类金融企业入驻。继续优化金融产业孵化园的功能配置,提高金融产业孵化园的承接能力和孵化功能,扶持和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特色金融、类金融及金融服务中介企业,切实发挥服务金融企业发展的载体作用。重点形成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投资基金、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财务公司、担保公司、投资性公司、典当公司等类金融机构集聚。
二、健全金融产业体系
(一)着力引进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金融招商活动,积极争取尚未在鞍山设立分支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来铁东发展,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合作,主要以引进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公司等机构,解决金融业态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引进类金融机构,着重引进资产管理、基金、担保、租赁等税收能落户当地的金融延伸企业,提高金融机构对我区经济的直接贡献率;引进培育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信用评级、证券咨询等优质中介服务机构,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二)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利用“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等政策红利,支持设立民营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中介服务和金融后台服务领域。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机构按照规定合规合法开办各项业务。
三、积极探索金融创新
(一)积极推进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服务从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模式向以资本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模式转变,多渠道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持续跟进金融科技发展趋势,探索推动大数据、区块链、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创新。鼓励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帮助小微企业增信融资。
(二)创新发展数字金融。发展数字金融,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入阿里云、华为云等云服务,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高科技数字产业链。加强数字金融建设,提升金融服务、金融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立数据资源、交易流通、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障个人金融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三)加快发展新型金融。强化开拓创新意识,充分发挥我区实体经济基础雄厚的优势,积极推进金融业向实体产业延伸融合,通过引入及组建等方式,加快股权投资基金、科技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和聚集,丰富金融业态,拓展金融衍生产品,抢占金融发展制高点。
四、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开发智慧金融平台。积极配合和支持鞍山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建立,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风险模型等技术,强化征信系统,消除信息不对称,为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提供服务。有效帮助金融机构全面了解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使金融机构敢于投放信贷资金,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畅通银企对接,疏通中小企业融资“堵点”。也便于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金融产品,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目前我区金融机构在金融集聚区面临的普遍问题,从多方面入手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停车场、广告牌匾、可视宣传屏幕等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促进金融集聚的重要保障手段,切实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打造金融集聚强有力的氛围,将有利于我区金融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举办金融发展交流活动。以金融发展交流为媒介,以金融发展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为主题,邀请业内的域内外知名人士,为鞍山振兴发展献计献策。通过对全国范围内优质金融机构进行展示和吸引,建立落地化、长效化的项目对接机制。通过借助专家外脑的启发,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最优区的发展路径;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金融发展最优区的区域影响力,切实增强金融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定期召开银企对接。充分利用铁东区金融机构集聚优势,搭建银企线上线下交流对接平台。通过陪同金融机构实地走访企业、开展政府主导的面对面银企交流对接会、进行一对一及一对多的金融产品和融资需求对接等形式,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切实增进银企互信,最终实现银企互利,让金融行为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五)定期召开政企座谈交流会。充分发挥金融最优区服务特色,定期召开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政企座谈交流会,充分了解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促进金融机构为金融最优区打造相关的政策和特色金融产品,并为金融机构提供向上争取的可行性方案,切实推动最优区内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共同为打造金融发展最优区献计献策。
五、优化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
(一)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成立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细化落实各方工作职责,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定期调度研判风险情况,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动态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金融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控制、果断处置、有效化解。
(二)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及业务持牌经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促进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规范经营。对恶意逃废债企业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企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清理整顿交易场所等领域交易行为,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第五章 规划实施
本规划反映了我区在金融发展和改革领域的战略规划,是我区在金融领域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
2021年—2025年是金融业发展的提质增效阶段。深入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合作、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服务实体能力三大重点任务。聚焦:制定出台金融业引进配套政策,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吸引更多外资及民营资本进入市场,侧重行业组织、功能性机构、金融智库的引进;积极营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产业生态,不断强化金融风险管控,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金融综合配套服务,形成全方位对接需求的最优金融产业发展环境;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重大战略和重要领域的金融服务,加强信贷服务与区域、行业、产业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增强资本市场融资功能,鼓励并规范金融创新,进一步完善贴近企业的融资服务工作体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加强统筹协调服务力度,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金融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要将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纳入各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积极出台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我区金融产业发展。
二、政策资金保障。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完善金融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区域金融、总部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要素市场等重点金融领域的扶持;加强财政资金引导,优化全区金融发展资金的结构和用途,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等制度,大力扶持融资性担保业发展,加快推进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人才培养保障。引进和培养金融研究、创新、技术、市场等方面人才,制订实施金融人才专项工作计划,建立高素质金融人才库。全面贯彻落实“钢都英才计划”、“人才新政36条”,重点关注鞍山两所高校人才、鞍山籍在外优秀人才、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引进,提高金融高端人才的占比。鼓励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开展双向挂职交流。打造我区金融高端人才培养基地。推进地方金融研究和人才培养。
四、项目建设保障。继续打造金融重点项目,着力打造新建的综合性商务楼宇,通过招商手段和提供各项优质服务,使其成为标志性金融楼宇。推动金融业支撑总部经济园区、都市工业园区等实体重点项目建设。
五、服务机制保障。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完善服务企业机制,认真落实我区鼓励金融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属地部门辖区内的金融服务,充分协调各职能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注册、法人变更、业务活动开展、职场改造等提供便利;加强金融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供“上门服务”、“管家式服务”等各种服务金融企业业务;完善街道属地包保制度,对辖区内金融企业进行“一站式”包保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网一门一次”行政服务改革,全力打造金融服务最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