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时间:2022-02-18来源:铁东区民政局 点击: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社会救助标准持续提高,社会服务力量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法制体系逐步完善, 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守住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底线,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始终与时代同发展、共进步,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现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一、“十三五”期间全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一)困难群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更有力度

    “十三五”期间全面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认真对标上级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救助保障标准科学确定和自然增长机制。2022年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落实提标工作方案。5月28日组织召开由民政局分管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民政局低保救助科、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低保专干参加的“低保、特困人员工作培训会议”。印发了《铁东区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提标实施细则》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为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集中核查、提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一个月时间的紧张工作,在7月10日前已经将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金及照料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让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真真正正、不打折扣地落实在低保特困人员身上。此次提标工作累计复核核对4388户8394人;停发城乡低保户161户;调整城乡低保户3298户;由于低保户个人原因未调整265户,调标率达到93%以上。调标后7月份城乡低保金318.89万元、特困供养救助金16.49万元、特困供养照料金4.35万元,调标后救助金比6月份增加1.77万元。

    (二)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更上台阶

    1.建立健全了多元化养老产业投入机制。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为示范,民办养老机构为主体,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底,铁东区养老机构已达17家,养老机构床位达919张。社区日间照料室已达31个。

    2.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1个区级服务中心和18个社区服务站点,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三)社会事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五年来,围绕公墓建设运营中违法违规行为、违规私建硬化大墓、非法公墓建设和散埋乱葬突出。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整治、散埋乱葬问题专项整治、殡仪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专项整治等行动。土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硬化大墓得到有效整治、散葬坟墓得到有效控制、非法公墓得到有效治理、殡葬服务供给逐步加强。两补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每年平均发放50余万元。联合施救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10余人并发放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有效化解安全隐患,并加强并联合各街道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巡查频次。大力推进,精神障碍产和社区养老康复辅助器械工作,进一步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

    、“十四五”期间全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市民政会议部署,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入融入“两翼一体化”战略规划,助力城市活力建设,构建“三个互动体系”,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实现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发展理念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推进落实民政事业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创新,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探索改革创新举措。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摸清底数,明确任务,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突出资源节约,提高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要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和优化服务市场供给,以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推进“三个聚焦”总体布局,促进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民政事业发展置于全市发展总体安排中来谋划,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始终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坚持底线思维,扎扎实实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线。

    ——立足职责,发挥作用。基本民生保障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体,筑牢维持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基层社会治理面向乡镇和街道、行政村和社区,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和村民居民自治,促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基本社会服务面向群众关切,为不断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涉及民政工作的基本公共服务。

    ——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保障民生和社会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社会和公众参与氛围,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民政服务供给机制。

    ——改革创新,共建共治。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研究破解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决破除现实的和潜在的自我封闭思维,在民政系统内部强化各领域间的统筹, 与相关部门加强涉及民政事务的协调协作。积极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

       (四)发展目标

    1.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布局社区级服务网点,打造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为基础、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2.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统筹社会救助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建成“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的“大救助”体系,拓展社会救助的功能服务、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和多维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高质量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支撑。健全儿童保障体系。提升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投入,推进服务保障对象信息台账录入,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

    3.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以强化民主自治为方向,以促进城乡社区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强化基层政府服务能力为基础,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政府服务能力。

    4.提高社会专项事务服务水平。社会事务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设施设备更加完善,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培育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区划管理和地名规范化建设。

    三、“十四五”时期全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巩固深化兜底保障成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1. 规范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全面梳理现有救助政策和各项救助举措,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国家和省政策全口径对接,通过“清理规范一批、修改完善一批、政策创制一批”,建立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大救助政策体系。

    2. 统筹建立大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调整完善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专门办公室。完善体制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3. 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顺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相应救助帮扶。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为乡镇(街道)配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建立社区(村)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依托社区和村建立贫困户帮扶工作站。

    4 .加快推进分类分档精准救助。按照救助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 精准确认救助对象。根据省新修定的政策文件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操作规范。确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情形和类别纳入对应救助保障,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助救。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1.创新养老机构运行模式。推进“家庭、社区、养老机构互融”机制,建设一批小型化、个性化、功能复合、资源开放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努力实现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延伸与覆盖。达到护理型床位不低于60%,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岗前培训率达到100的目标。

    2.夯实基层养老服务功能。构建纵贯全域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打造各具特色的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布局社区级服务网点,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为基础、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夯实升级服务管理基础,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一线运行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和便民服务能力。建立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深化平安家庭建设。铁东区婚姻登记处2021-2022年,完成历史婚姻档案网上录入49000份。建立了家庭婚姻辅导室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2.推动绿色殡葬建设。抓好经营性公墓建设,严禁建设超标准墓位,开展生态墓园创建活动。

    3.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做好“两补”工作, 提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全国残疾人两补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点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建立完善资金保障制度。

    4.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法规,提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1.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普遍推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严把入口关,落实联审机制,严控“五好、十不准” 资格条件;普遍推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2.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创新发展引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基础作用, 统筹发挥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增强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能力,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提高社区治安防控能力,增强社区信息网络化应用能力;适时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充分调动社区工作积极性,继续推进,发挥好社区承接各项政府职能延伸的作用。

    (五)落实社会福利政策壮大机构人才队伍,继续提高儿童保障和志愿服务水平

    1.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记录管理等专项政策。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鼓励开展疫情防控、扶贫济困等社区志愿服务。推动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探索通过公益慈善引领社会化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2.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政策。统筹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城乡社区、民政事业单位、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推广使用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在线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行业自律、社会监管和线上继续教育,提升社会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会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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