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2-03-11来源:铁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

    (一)负责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二)负责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提供就业创业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参加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

    (五)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六)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七)负责承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地方的安置服务工作;承担为离休退休军人提供生活保障服务和组织离休退休军人开展活动等工作。

    (八)负责集中收养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孤老军人、孤老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孤老退伍红军战士、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和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孤等孤老优抚对象。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加强社会宣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