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0-11-10来源:铁东区教育局 点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和管理信息的收集工作。

      (三)指导、协调有关社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改革。

      (四)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协调、管理、监督、下达教育经费以及其它款项的使用情况;规划和指导校园、校舍、设施建设以及学校布局调整。

      (五)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开展教育研究、教学改革和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劳动技术,教学装备、图书馆建设等工作,规划和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并组织检查评估;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教育质量检查、评估;管理、指导、监督社会力量办学。

      (六)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和调配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教育系统内部人才交流,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七)组织、指导、监督招生考试工作;统筹、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八)管理区属学校;指导教育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九)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全区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