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03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鞍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15〕5号)要求,结合我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2014年铁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等 七个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iedong.gov.cn)公开并可下载。

    一、概述

    2014年,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凝心聚力,共同进取,大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重点显现、质效提升的良好态势。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13年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以及区属有关单位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起区、街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导并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目录的分类设置,使所制定的目录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同时,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里公开发布。

    (三)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区始终遵循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推进、发展。2014年,我区印发了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鞍东政办发〔2014〕26号),制定了7项制度:《铁东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铁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铁东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铁东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铁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铁东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铁东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同时还印发了《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鞍东政办发〔2014〕04号)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2014年,我区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制度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审查、更新、充实,使公开的信息全面真实、重点突出。

    (四)宣传和培训等工作情况

    我区各单位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展示板、政府信息查询点等载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和政策。政务公开活动日当天,全区大多数单位在市区商业繁华地段等人口集聚场所,悬挂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条幅;区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大楼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标语;街道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宣传服务效果较好。

    2014年,我区结合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大,更换频、能力弱的实际状况,采取了随机培训、一对一培训等多种灵活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支撑和推进作用。

    二、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事项动态调整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由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新增5项,非行政许可新增10项)。另外,我区于2013年在区政务服务平台发布了行政审批事项300余项,包括事项的流程图、服务表格、申请材料等等,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公开,极大方便了公众查阅和办事。二是区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共20家单位)将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所需材料等方面内容梳理后提交至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统一编制区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为公众提供内容全面的审批事项信息。三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我区做到从受理、接件、审核、批准、出件、办理结果等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同时,我区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在网上受理、办理,但今年未收到公众在网上办理的申请。我区无行政处罚信息,今后若有此类信息,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我区按要求及时向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布置了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工作,同时,区财政局于上半年统一制作了《2014铁东区政府部门财政预算》册,详细列出了各部门各街道及有关单位的预算信息,各单位按规定直接在我区政务公开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区政府公开了2014年区政府财政预算、2013年铁东区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3年铁东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和2013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我区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3年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三)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我区无此方面管理职能。(四)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我区在征收范围内公开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同时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这些信息也在相关地块现场以告示板形式向公众公开。今后,我区将进一步扩大该方面信息的公开范围,不仅在征收范围公开,而且要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五)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区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同时公开了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六)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已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并正在进一步更新中。截至目前,共完成采购项目14个,公开采购项目18个,其中竞争性谈判项目12个,公开招标项目2个,公开询价项目4个。(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区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等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的招标公告8条、中标通知书8条,共计16条招标信息。(八)教育信息公开。由区教育局牵头,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区属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动态、招生计划、录取信息、收费标准及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同时,也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类的教育文件,社会关注的教育动态等政府信息。(九)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我区无此方面的管理职能。(十)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我区已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医疗服务收费、规划信息、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妇幼健康、药品器械管理、重要卫生计生专项工作方案,各类卫生机构数、拥有病床数、技术人员数,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十一)就业信息公开。由区人社局牵头,在区政府网站和区人社局服务大厅电子屏上公开了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信息;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十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低保标准、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批准给予低保救助家庭发放的保障金额等情况已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十三)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等内容不属区环保局职责范围,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信息已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十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截至目前,铁东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十五)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区无此方面的管理职能。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先后制定了《铁东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民心网铁东区工作站受理举报投诉工作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规定了办件要求、时限、流程、奖惩、回访和追责等方面内容,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舆情环境。我区政府网站设置有区长信箱栏目,可以在线写信、投诉、咨询和反馈,区政府办安排专人处理区长信箱中的信件。2014年,承办民心网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362件。其中:六星以上11件、五星204件、四星18件、三星1件;民心网诉求件平均办理时间22天、平均分5.24、综评分11.03。受理民心网内参14件,其中:20星一件,10星两件,5星三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以及区属有关单位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按照“主动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三种类型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公开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信息、政策法规方面信息、规划计划信息、政府文件、工作动态信息等。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600余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铁东区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主要涉及发改局、征收局等部门。受理方式是信函受理,答复申请以申请者所要求的信息形式和回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对回复的结果都很满意。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铁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0件;产生行政诉讼案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二是个别单位制度不健全,未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三是部分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全面,信息量较少,避重就轻。四是工作人员调整后,工作交接不力,造成新的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和要求不清楚,进而影响了工作。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重点信息公开的监督。通过检查,督促单位公开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就业、低保等涉及民生的重点信息的公开。二是加强网上监测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杜绝出现信息分类错误,文号、关键词、信息来源不规范等现象。三是强化示范推动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各种形式,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条例》全面实施。四是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都有固定的工作内容,如每月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每月政府信息公开的统计、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年度报告的编发等,我区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督促各街道各单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五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各有关单位学习《条例》等政策法规,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我区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六是强化监督考核措施。我区个别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今后将重点帮扶,个别指导。同时,结合实际,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标准和内容,引导各单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而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开展。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