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5-01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依法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鞍政办发明电[2010]8号)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铁东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2009年,鞍山市铁东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责,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铁东区成了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武秋丹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任志才,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于宝福任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区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也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协调组织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了日常管理和培训,促进了政务公开队伍素质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铁东区制定了《铁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铁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办法》、《铁东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铁东区政务公开公示、预公开和主动公开制度》、《铁东区政务公开听证制度》、《铁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铁东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及时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铁东区在区档案局设立铁东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政策咨询流程图等办事程序,公开政府及部门受理政府信息查询的电话。在80个社区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室,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查询各级政府已公开的红头文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工作
        2009年5月15日,铁东区统一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全区13个街道、80个社区、3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活动点,街道办事处主任、社区主任全部参加宣传、现场办公活动,接待群众2000人次,解决群众提出了的问题198件。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制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条幅40条、宣传展板200多块,印发1万余份政务公开宣传资料和海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铁东区各类载体共发布信息1275条,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发布信息613条,占全区发布总量的48.08%。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发布信息395条,占总量的30.98%;中省市直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发布信息267条,占总量的20.9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铁东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6条,其中,电话受理18条;网络受理25条;在各类服务中心窗口当面受理43条。依申请公开主要涉及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城市改造、国企改制等方面问题,其中:同意公开的信息69条,占总数的80.02%;不予公开信息3条,占总数的3.49%;非本行政机关信息14条,占总数的16.28%。
        答复申请通过网络、电话、当面告知方式,平均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没有超时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铁东区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铁东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各单位发展还不平衡。二是个别单位领导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上跟不上时代和形势发展的需要,重视程度还不够。三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连续性,公开内容少、公开不及时。
        2、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重点对涉民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动态监督,促进全区公开责任主体单位均衡发展。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用指标约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0年,铁东区要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力求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组织全区及时修改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铁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三是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发挥现有示范点的作用,选择一批基础工作好、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培养,创新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严格评价标准,促进这些单位向示范点方向发展,以此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组织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完善办事公开目录,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
        五是组织好“政务公开日”活动。总结前三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经验,继续开展好户外大型政策咨询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解答好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营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