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为提高对地震危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使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和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区内地震灾害的监控、预警、报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及善后等工作。
(2)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本地区的地震应急预案均包含在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之中,并与本预案衔接,为本预案的下级延伸。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明确本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规范性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权限和义务。
(4)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的水平。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和《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
3、现状与趋势
鞍山市是一个地震较高的地区,是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
鞍山地质构造复杂,在未来若干年中,既有发生5级至6级中强地震的危险,又有发生6级以上强破坏性地震的可能,防御地震灾害形势仍很严峻。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域内的特别重大、较大地震灾害的应急行动。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抗震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总 指 挥:周忠武 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武秋丹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孟祥林 区武装部部长
成 员:齐 磊 区政府办主任
江 洁 区发改局局长
金 宝 区教育局局长
陈晓东 区科技局局长
刘启刚 区财政局局长
王乃山 区城建局局长
胡 诚 区民政局局长
朱翠帮 区环保局局长
郑 岩 区卫生局局长
毕泗福 区交通局局长
杨 健 区安监局局长
纪增波 区商业局局长、招商二局局长
尤 杰 对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振文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车荣金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毛维岩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梦羊 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春波 园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艳红 山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景东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志诚 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有安 东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绍刚 湖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汉福 常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傅世英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子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刘荣祥 区城建局副局长、区人防办主任
赵 伟 区公安局副局长
尹国刚 区消防大队队长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齐磊(兼任)。
三、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地震趋势意见,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
(3)协调区武装部、公安局和消防大队迅速组织参加抢险救灾;
(4)视灾情请求市地震局派员援助;
(5)视灾情请示市政府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
(6)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职能组:
(1)指挥协调组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起到政令畅通工作,及时与市、区有关部门沟通,保证信息的及时上报与传达。统一组织协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抗震救灾工作。
(2)灾害防治组
组员单位:区武装部、消防大队、环保局等部门。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物资、火灾预防和扑救,公用设施处置,防止灾害扩大。
(3)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
组员单位: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和交通局等部门。
职责:做好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同时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及善后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安监局和城管监察大队等部门。
职责: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5)医疗防疫组
组员单位:区卫生局、区防疫站等部门。
职责:组建灾区临时医疗点,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检查和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6)宣传报道组
组员单位:区委宣传部等部门
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并按规定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
各街道办事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此预案,并于6月6日前报至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办608房间),联系人:刘丽君、解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