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
时间:2026-03-30来源: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鞍东市监询通〔2026〕5号
铁东区家佳旺食品供应链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事,请于2026年5月9日9时0分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2号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原件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因上述单位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本局现通过发布公告方式告知上述单位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自本告知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一鸣 联系电话:0412-2206259
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