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首批区级非遗工坊建议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5-12-11来源:鞍山市铁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铁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促进非遗与就业、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根据《辽宁省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南》《关于加快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4﹞78号)文件要求,铁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东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首批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经县(区)推荐、复核、评审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首批区级非遗工坊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铁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412-8773910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光荣街6号

             关于认定鞍山市铁东区第一批非遗工坊的通知


    鞍山市铁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