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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第十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建议》建议的书面答复
时间:2025-10-10来源:鞍山市铁东区民政局 点击: 次
姜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建议”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铁东区老龄化程度进程加速,区委、区政府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铁东区目前有民办养老机构25家,区民政每年不定期与区市场局进行联合检查,确保在院老人食品健康,在伙食配餐上,要求每周公布伙食食谱。
2、为确保养老机构长期稳定发展,要求养老机构合同签约期为5年起,建筑面积至少在300平方米以上,确保养员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3、我局正在申请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地址已确定在铁东区大孤山红楼西街西,总用地面积10578.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806.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306.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00.58平方米。设计床位180张,建设内容包括养老综合楼建设及配套的园区市政公用工程等设施,总投资4421.36万元。
4、每年市民政局定期组织全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和全市有意愿参加护理人员培训的人员进行护理培训,所有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养老机构还要进行岗前培训。
5、从2023年开始,所以养老机构参加星级评定活动,星级评定对养老机构软硬件全部有星级标准,目前我区有16家养老机构被评为星级机构。
6、全区养老机构全部与医疗机构签定了医养协议,建立了绿色通道,定期签约机构到养老机构进行会诊。
鞍山市铁东区民政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