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第四批
时间:2025-06-04来源: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点击: 次
根据辽宁省审计厅下发的疑点数据,经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核查,有3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在出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法定情形后仍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多次联系违规领取者办理退款事宜,因无法正常联系等原因,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至今未退回。现就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请以下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于2025年7月15日前至鞍山市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款手续或直接转账至指定账户。转账退款的务必备注姓名。如未及时退回,将按规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依法追回;如存在欺诈、骗保等情节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550153
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308609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950008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834193
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166417
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8772050
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361123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2213501
退款账号:2986 7713 4405 10005
款项来源:XXX(人名,如:张三)退失业金
户名: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日
附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打码 | 违规金额 |
1 | 刘欣 | 210921********8621 | 7856 |
2 | 汤凤艳 | 210311********0925 | 23967 |
3 | 李晓静 | 210302********2446 | 1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