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性岗位需要了解的问题
时间:2025-05-30来源: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点击: 次
1.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答: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2.公益性岗位包括哪些类别?
答: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盈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3.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有哪些?
答:我市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愿望并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
4.公益性岗位应该优先安置哪类困难人员?
答: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5.就业困难人员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如何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答:就业困难人员如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等),应当自愿选定一个身份享受政策,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