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时间:2025-05-22来源:铁东区应急管理局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辽安委办〔2024〕30号)要求,推动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防范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鞍山市铁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从本区涉及的重点行业领域选取2个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现公布如下:

    1.建筑工地安全奖励。2025年4月19日,在铁东区某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工人老张在日常巡查时,敏锐发现剪刀撑连接处螺栓存在松动隐患,及时上报项目部。经核查,该隐患若未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严重安全事故。为表彰老张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项目部依据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其给予300元现金奖励,并号召全体施工人员向老张学习,时刻紧绷安全弦,共同筑牢工地安全防线。

    2.液化企业安全奖励。铁东区某液化企业储罐区,员工小李在日常工作时,发现储罐排污管阀门出现严重锈蚀情况,存在介质泄漏风险。他立即设置警戒区域,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经评估,若该隐患未及时发现,可能导致液化气泄漏,引发安全事故。为表彰小李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敏锐的隐患排查能力,企业依据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给予其500元现金奖励,并号召全体员工学习小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共同守护企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