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东区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东区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若干政策
为加快推进铁东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搭建体验消费新场景,激发市场消费新活力,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有亮点的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品牌,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辽政发〔2024〕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辽政发〔2025〕1号)和《辽宁省商务厅等九部门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结合铁东区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一、适用范围
列入区级规划重点创建范围的特色商业街区。
二、扶持对象
(一)特色商业街区投资改造主体。
(二)特色商业街区运营管理主体。
(三)引进首店的房产产权单位或实际经营单位主体。
(四)入驻特色商业街区且在铁东区注册并纳税的市场经营主体。
三、扶持方向和标准
(一)行业激励政策
一是鼓励纳统。对入驻特色商业街区,当年注册成立并达限纳统的零售和餐饮经营主体,每个给予2万元奖励,次年零售额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再给予2万元奖励。
二是强企培优。对入驻特色商业街区(含现有经营单位),非当年注册成立并于当年首次达限纳统的零售和餐饮经营主体,入库次年零售额增速超过10%(含)以上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是装补支持。对入驻特色商业街区的经营主体首次装修投入部分,按照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认定奖励。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特色商业街区,对实际运营管理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发展首店经济
一是首开奖励。国内外知名零售和餐饮企业在铁东特色商业街区开设中国(内地)首店、辽宁首店、鞍山首店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首店品牌说明》参照附件1。
二是推广奖励。对入驻特色商业街区首店开展品牌推介、新品发布等推广活动的年度投入部分,按照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招商奖励。对成功引进中国(内地)首店、辽宁首店、鞍山首店落户特色商业街区正常经营满一年,且签订三年及以上房屋租赁协议的房产产权单位或实际经营单位,分别按照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多维度政策赋能
一是管家赋能。入驻特色商业街区的市场经营主体,一并享受国家、省市关于更新改造、业态升级、消费促进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同时享受区属市场监管、项目审批、环境提升、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二是电商赋能。组织入驻特色商业街区经营主体与本地生活、网红达人、直播基地等渠道资源对接,开展线上线下市场推广和系列促销活动;依托平台服务商和行业商协会,开展电商技能培训,提升商户线上销售水平。
三是夜活赋能。对于首次实现24小时营业满一年的零售和餐饮经营主体,给予2万元奖励;持续保持24小时营业至下一个自然年度的,再给予1万元追加奖励。支持丰富夜经济场景,对经营主体自发举办的灯光秀、音乐节等体验活动,按照规模给予一定奖励。
本政策自2025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限将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本政策由区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政策与上级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重叠享受”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