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铁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大力推动铁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区委、区政府建立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计划。区委法建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党校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培训必修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2023年度全区共有4名省管干部(含“法检两长”)、8名市管干部,分别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提交述法报告,提报比例达100%。
(二)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开展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工作部署,确定了“用法治力量推动惠民重大工程项目复工”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扎实有序推动并完成新港国际广场商业地块复工。将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八五”普法等多个事项纳入指标绩效考核内容。扎实推进中央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工作,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鞍山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掀起重视法治环境建设、推进法治环境建设新高潮。完善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制定《铁东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方案》和《铁东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问责规定》,推动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对全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并及时公示。完善细化《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持续开展“清风政务窗口”评选,办事不求人品牌持续擦亮。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许可等权利事项,共办理 71 个投资项目备案。
(四)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职责,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重大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267项。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发布《关于发布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公告的通知》,建立法规政策文件一、二、三级清单,安排具有法律专业资格人员初审和复审,全面保证清理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五)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发《铁东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开启“伴随式”执法监督新模式。在10个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在鞍山市率先完成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体系全覆盖。组织全区3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60学时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率先在全市100%完成培训学习。开展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制定《铁东区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动态调整行政执法 “四张清单”,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六)依法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制定《鞍山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部署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特邀市级专家对危化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服务,督查企业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情况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按照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公安铁东分局全面开展5类案件、9个方面问题整治工作,“三涉案件”68起。
(七)完善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三官一律”进社区、“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创造性地将星级司法所创建与社区规范化建设结合,实行资源共享、一体化建设。高标准完成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复议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制定《铁东区司法局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则》,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摸排工作。与民盟鞍山市委、鞍山南台监狱积极合作共建,探索建立“沐光而行”监地联合帮教工作机制。深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成立鞍山市首个县区行政复议中心与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打通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并及时反馈工作。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和办公地址。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依法开展审计项目27个。
(九)加速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依托“辽宁省执法监管平台”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完成备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以“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综合窗口改革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成为常态,全区785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深化“八五”普法、“法律七进”,丰富开展“防范青少年药品滥用”国际禁毒日、“与法同行共护未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4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次,在国家、省、市、区各级媒体平台刊发法治宣传道92篇。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理念的普及和深入不够
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视程度不足,对法治精神的理解和实践能力有限。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个别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尚待提升,执法程序的规范性仍有待加强。
(三)法治惠民政策与服务宣传需要进一步深入
“三官一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免费服务等惠民举措,群众知晓率与利用率偏低。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定期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引领,重点从加大营商环境司法保护、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优质高效法治服务等方面入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等方面持续发力。
(三)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三官一律”、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