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工作安排,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行防汛五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4〕5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防汛四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24〕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区防汛防台风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全面落实我区防汛三级包保责任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近年来,我区严格执行“区级领导包保街道、街道领导包保社区(村)、社区(村)党员干部包组包户”的区级防汛三级包保责任制,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铁东区坚决把防汛抗洪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落实防汛三级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到防汛任务层层分解,防汛责任环环相扣、防汛措施条条贯通,确保责任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包保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有关规定,包保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协调、督导责任区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督导责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汛抗洪的工作要求,切实压实防汛责任、细化防御措施,督促检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责任制、防汛预案、隐患整改、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落实等情况。
(一)根据责任区雨情、汛情,督促指导责任区开展防汛工作。及早部署,协调、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二)全面掌握责任区的防汛防灾重点单位、重点灾害隐患点位、易受灾转移人口的基本信息,及时将防汛预警信息下传到位,检查督促重点单位、重点灾害隐患点位、易受灾转移人口的防灾避灾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灾害来临前第一时间组织预警,第一时间组织避险和撤离。
(三)责任区内发生洪涝灾害后,指导责任区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四)了解责任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街道社区(村)防汛包保责任制参照区级包保工作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防汛包保责任制的要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实的作风确保防汛抗洪工作不留死角,没有真空、不走过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全区安全度汛。要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对因工作不力、行动迟缓、脱岗失职或工作疏忽,处理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