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大力推进社区食堂服务中心的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
    时间:2024-06-17来源:鞍山市铁东区民政局 点击:

    尊敬的祁志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社区食堂服务中心的建议的提案”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31日) 精神,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关爱社区干部身心健康,让社区更有归属感和幸福感,大力推进社区食堂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铁东区社区食堂下一步规划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社区配建食堂的独特优势在于,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用餐,并重点解决特困、独居、孤寡、高龄、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做饭难、吃饭难问题。社区食堂建立后,可以极大的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有效规避安全隐患并避免劳累。

    二、工作目标

    我区现有正在运行的社区食堂3家,分别是:山南街道福康社区食堂(2021年9月运营至今)、站前街道申江社区食堂(2021年10月运营至今)、长甸街道综合社区食堂(2023年10月运营至今)。

    计划2024年6月底前,依托和平、长甸、大孤山等3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成3家社区食堂。到2024年底前再新增2家,进而推动社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体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高。

    三、建设模式

    由甲方(区政府或街道)免费出场地,由区政府统一招标,交由乙方统一运营。乙方须为在我市登记注册的餐饮企业,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成功经营快餐或食堂的经验,拥有正在运营的餐饮门店或食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负面舆情,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乙方要能够全面承接社区食堂建设任务,包括并不限于室内外装修、统一形象展示、统一的菜系、合适的价位、严格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等。

    四、建设标准

    食堂用房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标准及环保要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配备必要的膳食制作加工、原料低温存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设备以及暖气、空调等控温设施设备,装修简朴、环境舒适、卫生整洁,食堂内合理进行适老化改造(包括防滑地面、扶手、地面引导标识等),设置老年人选餐、就餐区。

    社区食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采购的食品原料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粮油、调味品等大宗商品应使用品牌产品,肉菜蛋等食品原料应达到溯源管理,餐厨废弃物按规定处理,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社区食堂要坚持公益属性,重点以60岁以上的本社区居民,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孤寡、独居、空巢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要针对高脂血症、糖尿病、高血压等不同群体,建立相应的健康食谱,同时完善电话订餐、子女代订餐、送餐上门等措施,提供价格优惠的就餐送餐服务,打造有温度的社区食堂。

    在食品安全方面,推进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智慧物联,将社区食堂的后厨操作规范、食堂环境监管、食品安全管理进行整合、分析、挖掘和风险预警为一体,搭建全流程食品安全网络体系,食堂管理人员、社区居民、有关监管部门均能实时查看食堂后厨情况,打造“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质量可评”的社区安全食堂。

    社区食堂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为所在地的社区干部提供免费午餐、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开展的捐赠和救助等。

    在此,由衷的感谢您对我们社区工作的指导、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为我们的社区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铁东区民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