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冬季除雪工作的建议》第08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4-18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鞍山市住建局:

    现就金泉禹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冬季除雪工作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为全面做好冬季除运雪工作, 及时清除街路冰雪,保障城区域道路通畅、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铁东区积极做好如下工作。

          1、降雪期间,未清雪区域人行道及车行道上一律不准停放机动车辆。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的机动车车主,应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留置联系电话,随时按照清除冰雪作业要求移动车辆。环卫工人做到随时下随时清理,做到雪停路净。

          2、机械清雪作业期间,车辆及行人要主动做好避让,以确保安全,保证清雪作业有序实施。除雪共分十个小分队,每组3人负责,配齐各种车辆4-6台及环卫工人70余人。做到车走路净。

          3、沿街各单位、商户要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以雪为令、雪停人动、人动雪净的具体要求;夜间降雪,次日12时前清扫完毕;白天降雪,雪停立即清扫,当日降雪要做到当日清除完毕。无论营业、停业或歇业的店铺均承担责任区内清除冰雪的义务。

          4、清除积雪以无积雪、无残冰、见底露面、不留死角为标准;沿街商铺、单位积雪一律清运到指定地点。

          5、环卫中心“以雪为令”随时做好清雪除冰和突发性暴雪清雪除冰准备,所分配的清雪任务中除主干道外还包括道路两侧的人行道。

          6、清雪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路面和市政公共设施。

    下一步,区市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除雪队伍“以雪为令,闻雪而动”,及时快速为居民铲出一条条“安全路”。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