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铁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5月 20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2-00037
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64000元
最高限价:3564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地点 | 人数(人) | 备 注 |
1 | 区机关大楼及地下车库 | 15 | 10人在45周岁以下 |
2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2 | |
3 | 区纪委监委业务办公区 | 3 | |
4 | 区党群服务中心 | 2 | |
5 | 区卫健局 | 2 | |
6 | 区文旅广电局 | 2 | |
7 | 区疾控中心 | 2 | |
8 | 区市场局 | 3 | |
9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 | |
10 | 区信访局 | 2 | |
11 | 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2 | |
12 | 五洲酒店 | 4 | |
13 | 中华南路240号综合楼 | 3 | |
14 | 区教育局及所属中小学 | 92 | |
合 计 | 135 |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达成一致后,服务期限届满时可顺延一年,不超过两年,顺延期每一年签订一次服务合同。如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未达到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我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9:00至 2024年5月9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5月20日 13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 接收质疑处理程序: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首页→地方规范性文件→《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
通告链接: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detail?infoId=698400a317d85a6bd3b-7fe0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
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astdcgzx@163.com
4、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4-210302-00037
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5、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录“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20.1条。
8、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9、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10、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须真实可靠,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11、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铁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联系人: 张兴
联系方式: 0412-2699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鞍山市铁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638室(解放东路33号)
联系方式: 0412-2699977
邮箱地址: astdcg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铁东支行
账户名称: 鞍山市铁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账 号: 0704021029264093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吴女士
电 话: 0412-269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