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国资局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4-24来源:鞍山市铁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点击:

    项目概况

    铁东区国资局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2-00032

    项目名称:铁东区国资局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达成一致后,服务期限届满时可顺延一年,不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达成一致后,服务期限届满时可顺延一年,不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astdcgzx@163.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JH24-210302-00032某某公司)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 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6.参与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录“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腾讯会议号:821-292-4529
    7.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8.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9.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联系电话:0412-2699977;
    11.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联系方式: 0412-2699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市铁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638室)

    联系方式: 0412-2699977

    邮箱地址: astdcg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铁东支行

    账户名称: 鞍山市铁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704021029264093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先生、吴女士

    电  话: 0412-269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