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拆除公共区域私安地锁的建议》第012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3-08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尊敬的曲金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公共区域私安地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遵照《鞍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指示要求,切实保障铁东区内市容环境和停车秩序良好,对公共区域内存在违规私设地桩、地锁等固定设施侵占停车位的问题,铁东区政府高度重视。

    为提高铁东区整体形象,保障区域内停车秩序良好,车辆的有地、有序停放也是一个城市市容市貌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针对违规设置地桩、地锁等固定设施侵占停车位的行为,铁东区城市精细管理工作实行网格管理模式,区综合执法局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积极联动,对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商铺门前、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处,不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巡查、整治。

    对公共区域私安地锁现象,铁东区综合执法局要求各辖区大队根据《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款的相关内容,对侵占停车位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公共区域私装地锁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巡逻监管力度,对发现私装的地锁依法予以拆除;二是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联合区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私建、私设地锁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还路于民;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城区私设地锁等违法违规线索,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处置;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配合社区、街道做好私设地锁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同维护广大市民良好的居住环境。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