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健楠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污染治理力度,改善河道两岸环境的建议的提案”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
1.加强法规建设:政府部门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水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企业和个人的环保责任。
2.加大投入:加大对水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3.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水污染监测体系,加强对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业生产的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5.河道两岸环境整治:加强河道两岸的环境整治,清理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种植绿化植物,改善两岸的生态环境。
6.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7.鼓励公众参与:建立环保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水污染治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本年度我区水利责任部门制定了《铁东区2024年河湖水域垃圾及河面浮萍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且更新铁东区河长人员信息,加强河长制巡河排查次数,利用河长通app对街道进行巡河检查,由区级河长办公室进行督导。2023年共清理农村垃圾8779.6吨、清理村内沟渠61.1公里、出动垃圾清运车2630台次、出动清洁人员4304人次、清理“三堆”问题380个,清理大孤山河、南沙河及支流塑料垃圾80立方米、其他漂浮物990立方米,街村级财政专项用于净化整治资金数量25.72万元,社会力量投入净化整治资金数量10.9万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提升。2024年将继续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完善组织体系,落实部门职责,明确整治目标,确保将农村生态治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2024年继续利用各街道的有利条件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围绕“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河湖长制、生态环境建设”等开展现场宣传,23年制作宣传展架22个;宣传手册300份;节约用水宣传单10000份;节约用水防水粘贴60个;节水宣传主题挂图50张,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
三是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投入到农村环境和河道治理中,2024年计划申请投资2800万对大孤山河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并已经着手编制规划方案。项目包括新建混凝土护岸2903米,拆除重建浆砌石挡墙23米,清淤量约7.37万立方米。目的是提高生态环境,提高防洪标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美化河道两岸环境。力争将大孤山河打造成“2024年铁东区幸福河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项目谋划储备
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总要求,积极谋划储备一批河湖生态修复、河道整治等项目,滚动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资金。
(二)强化河长履职
严格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履行各级河长职责,切实规范河长履职、河长定期巡查、河长考核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将河长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到河段、落实到人员,合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查考核
加大督查力度,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综合与专项、样本抽取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方位实施对河长、河长办和河长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察考核。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涉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水生态补偿、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提升居民(特别是沿河居民)的环保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把群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与监督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于我区大孤山村生态环境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