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宜居村的建议”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美丽宜居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2019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农业农村、涉农街道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相关工作进展
1.关于“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宜居村的建议”建议,为科学引铁东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以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重点。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标准、梯次推进、打造示范,分类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美丽宜居村,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突出地方特色,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农民需要,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突出软硬结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统筹推进。全面建设具有铁东特色的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健全的美丽乡村。
城乡接合部,各项建设与城区一体化建设及城市社区发展相衔接。重点进行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在实现村庄环境改善、设施达标的基础上,结合村民生活方式转变,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印发《铁东区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抓早动快,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科学有力推进农村整体环境明显变好。一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累计出动工作人员3066余人次,共清理各类垃圾约3686立,农村整体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管控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切实防止畜禽养殖粪污、废弃物乱扔乱堆乱排等问题发生。
2.关于“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宜居村的建议”建议,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风貌、历史文化传承、产业发展基础,原生态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提升,实现村庄“宜居、宜业、宜游”。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山洪沟治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险桥维修改造、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建设等方向积极争取资金,截至目前,已获得各类上级资金436万元。为加快推进特色乡村旅游,开辟乡村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积极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等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前三家峪村的农村旅游项目实施。
3.关于“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宜居村的建议”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合力凝聚。由区委农办统筹农业提升工程日常工作,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好每一个问题,安排部署好各阶段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统筹推进实施。运用工程化思维和方法,统筹推进每一项工程和每一个重点项目,以“抓项目、进企业、解难题”专项行动为重要载体,抓好实施农业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全链条服务、全周期管理,发挥项目建设在实施农业提升工程的关键作用。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全力解决生产经营、市场拓展、人才引进、融资信贷、用工等方面的难题。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将农业提升工程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任务分工执行情况纳入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的重要依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为了让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统筹协调,群策群力,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
二是综合协调、督导考核。加强对街村的督导检查,积极深入乡村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围绕农村饮水、道路、垃圾转运设施等涉农资金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资金,为我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争取资金项目支持。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街村微信群、村广播、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知晓度和认知度。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