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思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释放振兴发展新动能的建议”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铁东区国资局管理的资产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市政府委托铁东区政府出租出售的资产、征收资产、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资产。其中房屋类资产共4613处,经售出其中是委托房产剩余79处,征收剩余3242处,行政事业单位480处,企业房产812处。总面积842625.07㎡(84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共盘活2470处,待盘活1823处,借用37处,占用38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245处;土地类资产共24处,总面积397937.81㎡(39.79万平方米),其中净地2处,面积145165.34㎡(14.51万平方米),非净地22处,面积252772.47㎡(25万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资产核查,摸清家底。成立了铁东区国有资产清查及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铁东区国有资产清查及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梳理清查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借及闲置情况,并开展问题整治工作,力求做到资产来源清、资产账目清、资产产权清、资产证照清、出售出租出借相关材料清。
(二)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引进国有资产数据库管理软件,同时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专题培训会议,将全区房屋类资产信息录入数字化平台系统,实现了资产管理数字化,增强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精准性、时效性、规范性。目前,国有资产数字化平台的建立及录入工作已初步完成,正在对线下资料和线上数据进行比对和补充。
(三)为合理规划和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最大程度地保值增值,推进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过盘活处置无效国有资产,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国资局拟聘用社会第三方对企业资产进行定期审计,定期对国有资产盘点和监督检查,对各企业资产的使用变更状况做好记录,形成资产盘活动态台账。及时向区本级汇报工作情况,便于上级随时了解资产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