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倩、郭星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新发展模式盘活闲置资产的建议”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资产核查,摸清家底。成立了铁东区国有资产清查及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铁东区国有资产清查及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梳理清查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借及闲置情况,并开展问题整治工作,力求做到资产来源清、资产账目清、资产产权清、资产证照清、出售出租出借相关材料清。
(二)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引进国有资产数据库管理软件,同时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专题培训会议,将全区房屋类资产信息录入数字化平台系统,实现了资产管理数字化,增强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精准性、时效性、规范性。目前,国有资产数字化平台的建立及录入工作已初步完成,正在对线下资料和线上数据进行比对和补充。
铁东区国资局管理的资产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市政府委托铁东区政府出租出售的资产、征收资产、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资产。其中房屋类资产共4613处,经售出其中是委托房产剩余79处,征收剩余3242处,行政事业单位480处,企业房产812处。总面积842625.07㎡(84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共盘活2470处,待盘活1823处,借用37处,占用38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245处;土地类资产共24处,总面积397937.81㎡(39.79万平方米),其中净地2处,面积145165.34㎡(14.51万平方米),非净地22处,面积252772.47㎡(25万平方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动态管理。继续实时核查国有资产数字化平台信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铁东区国有资产清查及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责任主体对平台录入信息持续定期进行梳理,继续做好日常核查平台信息、落实整改等工作,发现问题责成各责任主体立即落实整改。督促各部门在国有资产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国有资产清查及整治工作办公室备案,提出更新需求,并同步更新国有资产数字化平台相关信息,以确保国有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巩固整治成果。
二是适时改进,切实发挥智能化平台作用。结合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对平台进行再次开发。在现有平台所具备的功能基础上,与软件公司共同研究,不断改进软件使用的实效性。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数据的利用效率及便捷性,让数据真正流转起来,完善数据横向对比、多维分析,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单位“少跑腿”;监管“实时化”、数据“全透明”,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一键调取”“一屏总览”。
三是挖潜增效,大力盘活闲置资产。坚持“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处置原则,通过“用、售、租”等形式,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强化统筹联动,建强工作专班,做到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分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一个资产一个资产盘活,打出“组合拳”,打好“主动仗,破解难题、持续推进,真正实现资产滚动增值,为铁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动力。下步拟对长大家园、康宁家园、惠众家园、山南三街坊、新华街等24处,面积13857.88㎡闲置网点和大孤山红楼21栋、583户征收房产进行盘活,特别是加快推进大孤山红楼征收房产的房屋产权变更工作。最大限度地盘活该宗资产,助力财政增收。
四是全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为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实行分级授权、责权分明、依法监督。发挥国资局“有形之手”作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我局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市属国有出资企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行政法规对企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通过对我区各类房产的分析研判后,结合上述管理规定,2024年拟建立《铁东区国有资产(固定资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
五是动态监控企业资产盘活情况。为合理规划和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最大程度地保值增值,推进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过盘活处置无效国有资产,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国资局拟聘用社会第三方对企业资产进行定期审计,定期对国有资产盘点和监督检查,对各企业资产的使用变更状况做好记录,形成资产盘活动态台账。及时向区本级汇报工作情况,便于上级随时了解资产的相关信息。
在今后的工作中,铁东区国资局将继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市、区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确保国有资产交易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效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