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清理商铺私占店前公共停车位的提案》的书面答复
    时间:2024-03-14来源:鞍山市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

    车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商铺私占店前公共停车位的提案”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遵照《鞍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要求,切实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和规范有序的街道秩序

    一是对私自侵占停车泊位开展全面整治。我局以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首,在铁东区城区内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将私自侵占停车泊位等问题列为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切实履行城市管理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各大队开展执法巡检行动。针对沿街商户私自侵占停车泊位问题,将沿街商户“门前三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针对沿街商户利用废弃汽车(俗称僵尸车)储存物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结合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现阶段,我局已按照职责分工,大力推进整治落实。

    三是为有效遏制商家私自侵占停车泊位问题,缓解停车压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告知沿街店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公共资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物、挡车桩等。

    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并以柔性执法为理念,本着一次警告,二次处罚为原则,对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进行教育劝导,责令违规商家立即整改,按照宣传教育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向临街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家增强文明意识,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停车位,使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鞍山市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