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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铁东区委 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铁东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08来源:铁东区司法局 点击:

    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铁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方向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及各级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与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相结合,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0余次。制定《铁东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责任细化为党委主要负责人24项职责和政府主要负责人29项职责。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现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扎实推进中央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自我加码加压,围绕督察反馈91个问题制定312项具体工作措施,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二)深入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

    认真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对全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推动各有关部门高效履职尽责。严格实施铁东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实现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数据信息,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一体化。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明确中心(站)可办理事项,10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07个便民服务站已完成“三化”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和否定备案制度,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持续推行企业开办“零成本”,全年新增市场主体7611户。在全市率先运行“我要开便利店”一件事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推进不见面审批,实现全流程业务网上办理。全面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政务服务网524项审批事项实现 “零门槛”“零拖延”,全年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30328件,办结30316件,办结率99.9%。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创建活动,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7个窗口被评为第一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三)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强化备案审查职责,加强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落实起草单位主体责任,严禁越权发文,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审议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避免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尚不成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全年共审查文件48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件,非规范性文件45件。坚持“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重点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全面保证清理质量。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对涉及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管辖体系、行政复议程序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重点解决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为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合法依据。

    (四)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坚持先审查后决策,对重要部署、重要文件、“三重一大”决策严格执行听取专业法律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政府重大决策始终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专家防范法律风险作用,全方位开展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为政府重大决策、涉法事项、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支持。全年共审议合同、协议151份,提供法律咨询130余次。加大考核监督力度,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作为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五)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开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围绕88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下发《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以案讲卷”活动,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清理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托“鞍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区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自由裁量权基准及《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等执法信息,认真实施《鞍山市包容免罚清单》相关事项,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落实。开展“匡正执法理念,整顿执法作风”教育活动,邀请专家授课,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围绕“十类”问题开展自查整改,积极倡导柔性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作风明显转变。

    (六)依法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铁东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铁东区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组织各街道各部门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组建街道民兵预备役、区住建局市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和公安铁东分局3支100人的抢险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为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人员保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制造业领域安全整治,检查企业106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87处;开展“医疗废物“蓝盾出击”一号专项检查,收到医疗废物自检自查表218份;推进“钢城八警”巡逻防控机制,实现全警参战、动态防控,总计出动警力15010人次,盘查可疑人员3460人次,救助服务人民群众4400余人次;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安全隐患,检查“九小场所”1261家次,现场督促整改隐患127处,检查危爆重点企业、单位1608次,整改隐患问题108处,辖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持续为零。

    (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评理说事点”、街道联调小组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行重要时间节点“日报告、日研判”制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411次,调解矛盾纠纷2052件,调成率100%。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监管,签订承诺书。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业务大讲堂等活动,举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法律服务暨主题普法宣讲,为推进依法调解、处置重点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推进星级司法所创建,现有“四星司法所” 3家, “三星司法所” 5家,和平司法所被命名为辽宁省“五星司法所”、山南司法所正申报辽宁省“五星司法所”。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及流程,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实质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信力。大力推进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全年共受理诉讼案件181件,其中行政案件124件,胜诉率94%。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持续开展“5·15政务公开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78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余次,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经济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点和监督员、对外公示办公地址和举报电话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将信用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鞍山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796家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扎实做好民企清欠工作,分类制定偿还计划,积极筹措资金予以偿还,营造了民间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

    (九)加速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推行部门间联合执法,制定并公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任务66个,其中部门联合检查20个,任务完成率100%。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市场主体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切实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将891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全流程业务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100%。持续推进审批结果“在线发证、在线管理”,累计制作电子证照79种,汇聚电子证照数据12396条;部门累计制作电子印章81枚,累计签章7.99万次,电子印章覆盖度实现100%。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法治工作力量、资源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有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还需加强,部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仍显不足,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铁东区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定期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引领,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政府治理法治化智能化深度融合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制约监督、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三)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着眼于社会隐患预警预防、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巩固星级司法所创建成果,发挥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抓细抓实命案防范,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点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推进远程视频系统向司法所延伸,深化“智慧矫正”,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深化“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系列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