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提案”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将结合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确工作重点。做好前期摸排工作,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及投诉举报等工作,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此次工作的重点针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却经营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以及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等违规行为等。重点整治涉及无证、未备案经营保健食品,超范围、超期限经营活动;食品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的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网络和第三方平台未依法取得许可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未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保健食品经营;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交易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未取得经营许可资质以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电话营销等形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
二、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我局将继续坚持“重典治乱”,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生产经营资格、对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召回退市、对违法违章信息一律依法向社会公开、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将查办的案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了实名公布。有案必查、涉刑必移、实名曝光,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产生较大震慑作用。
三、加强保健知识、反诈知识、举报渠道的宣传。在街道、社区不定期开展知识讲座,向居民普及欺诈案例等知识,让政府掌握话语权,同时利用广播、板报、面对面问答等符合老年人习惯的方式,持续定期对老年人宣传。
再次感谢委员们对食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