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区政府决定对铁东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刘枳江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 许金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晓梅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洪业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李 兴 区发改局副局长
宋 党 区科技局副局长
谭 雪 区工信局副局长
孟庆龙 区民政局副局长
孙健哲 区司法局副局长
卢 义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兰兰 区住建局副局长
郭 威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 宇 区文旅局副局长
李向伟 区卫健局副局长
史修轶 区市场局副局长
陈 勇 区法院副院长
万学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 醒 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唐丽丽 和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贾宏升 站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文重 园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潇 山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笑语 解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季 长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崇辉 湖南街道武装部长
冯相泽 新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宇 旧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欢 大孤山街道武装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信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在省、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领导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确定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三)根据有关单位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对非法集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
(四)办理省、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工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协调做好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区委政法委:协调做好因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相关维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区委、区政府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接待群众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区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按照职责权限做好行业相关领域的非法集资监测、防范,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六)区司法局: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危害性,引导公众增强法律维权意识。
(七)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需要合理审核预算,及时拨付经费,并做好经费管理监督工作。
(八)区市场局:在职责范围内,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依法认定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并进行查处。
(九)区法院、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起诉、审判等工作。
(十)公安铁东分局:受理非法集资案件的举报,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和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保护群众利益,参与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要求,积极协同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根据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负责做好职责权限内的主(监)管行业相关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相关工作。其他未列及的,由相应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所主(监)管行业相关领域和所负责工作业务范围的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各主(监)管部门主(监)管行业领域发生变化的,处置非法集资行业领域分工依据相关变化自动进行调整。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