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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视公告
    时间:2023-09-22来源:省委第六巡视组 点击: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9月21日至11月30日对铁东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铁东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

    邮政信箱:辽宁省鞍山市A018号

    电子邮箱:15668851008@163.com 

    征求意见箱:区委、区政府正门左侧、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正门右侧和区政务服务中心正门左侧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08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17时。


    省委第六巡视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