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8-28来源:铁东区住建局 点击:


                   (铁东区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东区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302-00072

    项目名称:铁东区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50,304.14

    最高限价(元):2,250,304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叁级](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由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颁发的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备份文件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接受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孟小龙/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联系电话:13604227393, 邮编: 114001。 投标文件由 顺丰快递(建议)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录“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6、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铁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  址: 解放东路33号

    联系方式: 0412-2699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53号鞍山软件园西侧3楼

    联系方式: 0412-5200056

    邮箱地址: asgjgc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鞍山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97376814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志涛

    电  话: 0412-52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