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时间:2023-06-07来源: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点击: 次
(一)政策依据:鞍人社发〔2022〕7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且在我市以灵活就业方式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
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自其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两年(24个月)。基本养老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对其实际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基本医疗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对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不含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
(四)申办材料
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经办流程
1、申请。高校毕业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补贴申请。
2 审核。符合条件的,经街道(乡镇)报铁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认定。
3、补贴拨付:高校毕业生按指定时间到经办机构领取社保补贴。
(六)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 13:00-17:00 (中午11:30-13:00延时服务 周末、节假日执行值班制度)
(七)办理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16号
(八)办理机构: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26室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 咨询电话:0412-555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