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鞍人社发〔2022〕4号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 《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 (2.0版)》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补贴对象
2022年1月1日之后首次来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3年期每月1200元、600元生活补贴;其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四)申请条件
1.全日制硕士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要求30周岁以下;
2.在鞍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鞍工作满3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在鞍创业的,须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依法纳税;
3.申请购房补贴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首次来鞍就业创业且在鞍首次于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商品住房(2018年6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按照"钢都英才计划1.0版"执行 ) 。
(五)申办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 在鞍就业人员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鞍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
4. 申请生活补贴人员需提供鞍山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2份、鞍山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鞍山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鞍山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5. 申请购房补贴人员需提供鞍山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2份、鞍山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首次购买房屋权属证书(或网签合同)复印件;鞍山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鞍山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
6.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六)申报程序
在企业单位就业:市直企业、不在县(市)区和开发区纳税的企业,申请人(或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在铁东区纳税的企业,申请人(或单位)到企业铁东区人社部门申报。
在事业单位就业:中省市属事业单位的,申请人(或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申报;铁东区属事业单位的,申请人(或单位)到单位铁东区人社部门申报。
在鞍创业:申请人到创办企业纳税地区人社部门申报。
(七)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 8:30-11:30 13:00-17:00(中午11:30-13:00延时服务 周末、节假日执行值班制度)
(八)办理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16号
(九)办理机构: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26室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0412-555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