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时间:2023-06-07来源: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点击: 次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政策依据:鞍人社发〔2022〕7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的或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所注日期起5年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办材料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同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单位营业执照
(五)经办流程
(1)单位注册地在铁东区的用人单位铁东区人社部门提出吸纳就业补贴申请。
(2)铁东区人社部门受理用人单位的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定期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发放吸纳就业补贴。
(六)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8:30-11:30 13:00-17:00(中午11:30-13:00延时服务 周末、节假日执行值班制度)
(七)办理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16号
(八)办理机构: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26室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0412-555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