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禁止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进入城区公园的建议》第003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5-09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沈太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进入城区公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园是百姓休闲娱乐锻炼身体的好去处,有一些人为了图个人方便把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骑入园区,不但影响其他人锻炼,也给一些老年人和活动不便人群带来安全隐患,铁东区市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下属铁东区烈士山公园、优优公园、湖南公园、矿工路公园、镜湖公园五个公园都有明确的管理办法禁止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进入园区。

    一是在公园各个进出口都有禁止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入园标识,并配有停放公示牌和停车位,在园区内发现有骑入或私自停放车辆,管理人员对其劝离。

    二是公园管理人员每天都有专人巡视园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发动公园内一些志愿者佩戴袖标帮助管理。

    公园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管理人员有限,公园没有处罚权等原因,只能以劝为主,管理起来有一定的困难。我们建议市里能不能出台关于公园一些条例,明确一些行为给与处罚,那样管理起来能够顺畅一些。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