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对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打防管控能力水平,区政府决定建立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区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防暴恐、强防范、建机制、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打击整治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地方、部门监管责任和涉油气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涉油气案件高发势头,全面提升企业治安防范水平,全力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二、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区涉油气安全保护工作,掌握分析全区涉油气安全保护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预防、打击涉油违法犯罪,维护地区社会治安稳定;推动制定并督促落实办理涉油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有关意见和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司法机关惩处涉油犯罪的能力和企业治安防范水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属地、部门、企业落实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指导有关属地、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属地、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公安铁东分局、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生态环境铁东分局、区发改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局、法院、检察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销售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公安铁东分局为牵头单位。根据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减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公安铁东分局分管治安、内保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铁东分局单位内部保卫管理大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公安铁东分局分管治安、内保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单位内部保卫管理大队大队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或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文件,同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涉油违法犯罪对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主动研究谋划,落实针对性措施。要专人负责,制定方案,完善责任制度,确保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打防并举,协同发力。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总体框架内,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开展专项打击、重点整治、综合治理、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属地街道、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健全机制,推进落实。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重大活动专项部署等工作制度;要与其他成员单位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及时总结工作,通报经验做法,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四)补齐短板,提升能力。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适时开展联合调研,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尽快加以解决。要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打击整治能力和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
附件1:铁东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2:铁东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