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鞍政发〔2022〕10号)要求,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土壤普查工作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
认真对照国家明确的普查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抓紧组织开展普查工作。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2023-2024年全面开展、2025年完成总结报告”的总体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
(二)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提高土壤普查人员队伍专业素养,确保普查工作符合“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三)严格质量管理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抓好资料收集与筹备、实地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与化验、数据汇总与分析,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确保普查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安全。
三、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区政府成立铁东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省、市、区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提高全社会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