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食堂制度
    时间:2023-12-22来源:铁东区教育局 点击:

    (1)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本规定中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条 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

    (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六条 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八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四)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第九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而学校主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对不符合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的;

    (二)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要求,而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

    (三)未按规定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四)未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请求,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对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培训的;

    (五)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或者提出整改意见后未在要求时限内再次检查进行督促落实的;

    (六)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调查处理,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七)未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

    第十一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检查的;

    (二)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改进意见的,或对改进意见未督促落实的;

    (三)未督促学校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

    (四)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通报,未督促学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的;

    (五)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者未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六)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或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

    第十二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下列原则,分别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追究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应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承包经营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餐厅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或值周老师值班,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

     

    (3)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治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拭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4)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6)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7)配餐间管理制度

     配餐主要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的场所,配餐间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特制定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8)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一、食品卫生预防处理领导机构:

    组    长: (校长 主持工作)

    副组长: ( 副校长)

        员: (总务主任  分管食堂)

          (教导主任) ( 教导副主任)

                     (大队辅导员)

                     (会      计)

                       各班班主任

    二、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9.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10.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11.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验饮用水一次,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区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1小时内书面向区教育局、疾控中心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政教办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体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 值日教师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9)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伙食团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伙食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11)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12)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刘洪英同志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当天食堂值日同志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水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3)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伙食团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14)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15)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16)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

    一、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台等)污染,或接触熟食品的容器、手、操作台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

    2.食品贮存不当。如熟食品被长时间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下(在此温度下的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适合温度下长时间贮存。

    3.食品未烧熟煮透。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调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未达到70℃。

    4.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是带菌者,操作时通过手部接触等方式污染食品。

    5.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

    6.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或生长环境中,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如蔬菜中农药、猪肝中瘦肉精等。

    2.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质,食品加工过程未去除。如豆浆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彻底去除,四季豆加工时加热时间不够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坏。

    3.食品在加工过程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如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

    4.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如毒蕈、发芽马铃薯、河豚鱼。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和关键点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二)预防常见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3.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调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4.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避免误作食盐使用。在腌制肉制品时,所使用的亚硝酸盐不得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限量规定。                                  

    (17)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

    一、清洗方法

    (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3.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二)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二)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1.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2.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三)保洁方法

    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18)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

     

    一、地面

    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扫帚、拖把、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

     1.用扫帚扫地

    2.用拖把以清洁剂、消毒剂拖地

    3.用刷子刷去余下污物

    4.用水彻底冲净

    5.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二、排水沟

     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时

     铲子、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

     1.用铲子铲去沟内大部分污物

    2.用水冲洗排水沟

    3.用刷子刷去沟内余下污物

    4.用清洁剂、消毒剂洗净排水沟

     三、墙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设施)及门窗

     每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抹布、刷子及清洁剂

     1.用干布除去干的污物

    2.用湿布抹擦或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5.风干

    四、冷库

     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时

     抹布、刷子及清洁剂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湿布抹擦或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5.用清洁的抹布抹干/风干

    五、工作台及洗涤盆

     每次使用后

     抹布、清洁剂及消毒剂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湿布抹擦或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消毒

    6.风干

    六、工具及加工设备

     每次使用后

     抹布、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消毒

    6.风干

    七、排烟设施

     表面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时,抹布、刷子及清洁剂

     1.用清洁剂清洗

    2.用刷子、抹布去除油污

    3.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4.风干

    八、废弃物暂存容器

     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

     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