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时间:2022-03-16来源:铁东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点击: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三)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制度……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 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地方可酌情给予一定奖补……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 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 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 地就近就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 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二、申报对象

    自行租赁场地在我市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登记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专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三、申请条件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创业扶贫载体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四、申报材料

    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

    五、办结时间

     3个工作日内

    六、办理程序

    七 办理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08室就业创业科 

    咨询电话:0412-5550169

    监督电话:0412-55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