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七条:……(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 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 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 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 地就近就业。……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三、大力开展有组织 劳务输出。……对企业接收外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输入地要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 及贴息等政策……
二、申请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以下八类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城镇低保家庭成员;3、残疾人;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5、军人配偶;6、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7、烈属;8、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不含因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及因病退休人员)
三、办事流程
四、补贴标准
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缴纳养老保险时给予养老保险60%补贴、医疗保险三分之二补贴。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20工作日,承诺办结1个工作日
六、受理机构:
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08室就业创业科
咨询电话:0412-5550169
监督电话:0412-5550530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线上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