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办事指南
    时间:2022-03-16来源:铁东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点击:

                                  职业指导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二、承办机构

    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15室职介培训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

    用工需求

    五、申报材料

    求职者首次进行登记注册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登记注册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15室职介培训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3:00-17:00

    咨询方式:0412-555052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23室

    监督投诉电话:0412-55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