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东政办发〔2022〕9号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积极发展“互联网+医保”业务,根据《鞍山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力度的通知》(鞍医保〔2022〕12号)文件要求,现将加快铁东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的身份凭证,全面适应于就医、购药、缴费等各项业务。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是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优质、更便捷医保服务的现实迫切需要,是提高医保治理能力、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医保”发展的有效载体。

二、目标任务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2022年3月底前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激尽激。区内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全部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功能。到12月末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量达到区内参保人数的70%。

三、工作分工

1.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制作并下发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宣传单和《致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一封信》《致广大参保群众一封信》《致广大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宣传材料,指导各街道及部门开展宣传工作。

2.各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负责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宣传工作,在社区(村)显著位置进行宣传,指导群众开展激活,相关宣传品及资料由各街道联系区医保局领取。督促本街道干部职工及社区干部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确保应激尽激。

3.区直各部门: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确保应激尽激。各部门要广泛在办事窗口、商场超市、养老机构、社区卫生中心等机构开展宣传,相关宣传品及资料由各部门联系区医保局领取。

四、激活方式

方法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点击立即注册,进入人脸认证,生成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底部菜单“我的”进入,在“我的家庭成员”版块还可以添加家庭成员激活。

方法二: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右上角“卡包”,选择“证件”,找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方法三:关注“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左下角“便民服务”“电子凭证激活”按操作流程激活。

方法四:关注微信“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验证支付密码后,可以开通使用。

五、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掌握激活要求,加大宣传力度,高质量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

2.细化工作措施。各街道、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咨询区医保局。各街道、各部门要全面完成本单位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

3.强化宣传推广。各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多种形式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宣传,快速提升群众认知度,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氛围。

4.加强督促检查。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对各街道、各部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并向主要领导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通报。

联系人:区医保局徐颖、魏永红,联系电话:2699204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